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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林芝市外事办公室 2021-03-17 来源:新华社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摄

会议应到174人,出席170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1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七个决议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各项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经分别表决,决定将上述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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