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外事办公室 | 2020-11-25 | 来源:林芝市外事办公室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一、工作流程
(一)申办单位因公出国(境)专办员报送申办材料,报送材料前请主动出示专办员证,无证的请及时补办。
(二)验核申办材料。对欠规范、不完备的申办材料,请申办单位补齐后再受理。
(三)副厅级(含)以上人员申办事项,经审核后,会签报自治区党委或政府审批。
二、办理因公出国审批需提供的材料
(一)因公临时出国
1.申办单位请示
主要内容包括:出访目的、具体任务、邀请单位、出访人员(姓名、职务)、出访国家、出发时间、停留天数及费用来源等要素。收文单位为“自治区外办”,文号、印章齐全,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含手机号)。申办请示件的标题要求简单明了,例如:“关于×人访问×国、×国的请示”。
正、副厅级人员临时因公出国需有自治区分管领导意见。(各地区除外)
2.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
正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一份。
3.邀请函
(1)邀请函需从往访国本土发出,并用往访国文字或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文。
(2)邀请函需有邀请人亲笔签名。
4.出访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二)双跨团组
参加中央有关部委组团出访的自治区内单位跨地区、跨部门人员临时因公出国,参团单位在上报随团出访人员名单时需事先征求自治区外办意见。
(1)内容包括:拟选派的人员、出访目的、具体任务、出访国家、出访人数、出发时间、停留天数及费用来源。
(2)经审核同意后,自治区外办向参团单位回函。参团单位凭此回函,向中央有关部委预报名,待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等材料到后申办正式报批手续。
(3)参加培训性质的双跨团组,需提供国家外专局的审核件等相关材料。
(4)中直单位人员的出国手续按外交部相关规定办理。
三、办证时限
办证时间从审批同意并且所有材料齐全后开始计算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材料
1.所有团组均须填写《党政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登记表》,一式两份。
2.所有出访人员近三年出访情况。
责任编辑: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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