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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外事办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渠道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外事办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渠道信息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891-6315315

林芝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894-12377

快搜西藏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891-6374993

林芝市外事办公室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894-5823861

举报邮箱:lz_wsbgs@126.com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主要受理林芝市涉外事部门、涉外工作、边境涉外事务相关的网络虚假不实及违法不良信息,包括

1.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发布信息或转载合规新闻稿源时,通过增删内容、改变顺序、调整结构、篡改标题等方式制造的误导性信息;

2.采用虚构事实、夸大事实、歪曲事实等方式炮制的谣言性信息;

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林芝市各级外事部门、涉外工作机构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字号、标识、官方称谓等显著特征,有意造成公众混淆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二、举证要求

单位或个人发起涉外事领域网络信息举报,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应当充分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同时提交申明举报和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对初步证据,原则上不限制证据出具主体身份和形式。

(一)误导类不实信息举证材料

1. 国家、自治区、市级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涉外事、涉边涉外工作文书

2. 各级职能部门公开实施的涉外职权行为信息;

3. 发新闻媒体发布的涉外事信息

(二)谣言类不实信息举证材料

1. 司法、网信、外事、边境治理等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2. 有关职能部门公开发布的公告、通告;

3. 有关职能部门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的涉外工作查询结果;

4. 有关职能部门公布或确认的涉外领域官方标准及权威认定文件;

5. 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6. 权威新闻媒体发布的撤稿函;

7. 涉事外事部门工作档案、正式文件、对外公开声明、工作报告等原始材料;

8. 相关方生效的调解、和解协议等佐证材料。

(三)仿冒类不实信息举证材料

1. 林芝市各级外事部门、涉外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身份证明、官方备案信息;

2. 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3. 有关职能部门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

三、处置规则

涉林芝外事领域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线索,经属地网信部门审核后,上报自治区互联网应急指挥和举报中心,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研处涉外网络侵权举报。

、注意事项

1.请您根据受理举报范围进行举报。

2.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4.请如实提供违法违规信息(附链接地址、截图等)。

5.提倡实名举报,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6.请不要重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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