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外事办公室 | 2019-01-15 | 来源:林芝外办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西藏林芝地区与尼泊尔博克拉市建立友城关系情况
地方对外交往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友好城市”是地方政府开展对外友好交往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友城交往有助于友好城市之间更深入地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巩固和促进全面合作。我们始终坚持“友好当先、注重实效”的友城工作方针,以友城为依托,积极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努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交往格局。
一、友城发展历程
2005年在全国友协、自治区友协的努力和帮助下,林芝地区启动了与尼泊尔博克拉市建立友好城市工作。2006年由行署分管专员带队,地区旅游、商务、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参加的7人考察团赴尼泊尔博克拉市考察,并与其签署了《中国西藏林芝地区与尼泊尔博克拉市建立友城关系备忘录》。2007年7月13日至21日,根据2006年《中国西藏林芝地区与尼泊尔博克拉市建立友城关系备忘录》的有关内容,按照惯例,我们对等邀请和接待了尼泊尔博克拉市官员一行8人,并成功签署了《中国西藏林芝地区与尼泊尔博克拉市建立友城关系备忘录》。经过几年时间的政府高层互访、加强两地情况交流、签署建交备忘录等大量工作,2008年10月18日至23日以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多吉次仁为团长的林芝地区行署赴尼代表团对尼泊尔博克拉市进行了友好访问,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与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博克拉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正式建立了林芝地区与博克拉市的“友好城市”关系,为今后两地的友好合作与交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推进双方合作与交流
自与尼泊尔博克拉市结好以来,为促进两地交往,推动双方在各领域的务实合作,我地区已邀请博克拉市政府组成代表团,于今年11月到我地区进行为期7天的友好访问。
林芝地区外事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毛垚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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