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林芝市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组织机构;
2.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财政信息;
5.外交政策类
6.外事活动类
7.公务员考录类。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凡不属于以下情况的,林芝市外事办公室局将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1.不能公开的: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2.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
(2)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林芝市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登陆西藏林芝市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wsb.linzhi.gov.cn/)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林芝市外事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在网站上下载打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面填写,林芝市外事办公室接受当面、邮寄和传真方式递交的申请表。
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口头等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咨询申请流程。
2.受理
林芝市外事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核对申请人(单位)的身份信息,申请人(单位)应予以配合。
经林芝市外事办公室审核,申请人(单位)身份无误,《申请表》填写完整、规范的,予以受理。
3.答复
根据《条例》规定,林芝市外事办公室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时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林芝市外事办公室
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201号
联系电话:0894-5823861
传真号码:0894-5820167
通信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201号
邮政编码:860000
办公时间:9:30-12:30,15: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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